当前市场上,许多分装产品因其便捷性而受到消费者的广泛欢迎。然而,食品分装并非随意而行。食品分装如何判定、哪些食品可以分装以及分装食品的标识,这些都是生产销售企业需要关注的问题。本文将对分装食品标注标识的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解析,希望能为相关企业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帮助。 分装食品的标识要求 1. 分装商的标识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9 年修订本)》规定,分装食品应当标注分装者的名称及地址,并注明分装字样。 2 .产地标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明确,“产地”指食品的实际生产地址。因此分装食品的产地为分装的地址。2024年6月27日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征求意见稿)》规定: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地区)。完全在一个国家(地 区)获得的货物,以该国(地区)为原产国(地区)。两个及以上国家(地区)参与生产的货物,以最后完成实质性改变的国家(地区)为原产国(地区)。如灌装或分装国家或地区与原产国不一致的,应同时标示灌装或分装国家地区。也可同时标示其原料或配料的来源或生产国家或地区名称。因此,进口食品分装的产地建议标识如下:原产国/地:XX分装商:XXX产地:XXX(分装地址) 3 .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识 《卫生部关于食品分装加工及分装食品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单纯性分装或添加少量其他成分后分装的定型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按分装日期标注;产品保质日期应按被分装食品的原保质日期标注,若添加成分的保质日期比被分装食品的保质日期短,则产品保质日期按添加成分的原保质日期标注。 原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生产企业分装产品保质期标注有关问题的批复》: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分装企业,属于食品生产企业的一种类型,其作为分装食品的生产者和责任承担者,可以结合食品原辅料、生产工艺、包装形式和储存条件等自行确定新的保质期,并在最终确定的保质期限内承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食品分装企业如改变原产品保质期的,应当结合原产品保质期、包装形式和贮存条件等因素开展相关保质期试验,并保存相关记录,未经相关试验数据确认,不得变更原产品保质期。 2024年6月28日发布的《食品标签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采用分装方式生产的预包装食品,以所分装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标注保质期到期日。 因此分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按分装日期标注。如只单纯性的分装,则分装食品的保质期应按原保质期标注,如分装食品中添加了少量其他成分,若添加成分的保质期短于分装食品,则应按照添加成分的原保质期标注。企业如想改变保质期,需开展相关保质期试验确认试验数据,并保存相关记录,否则不得改变原产品保质期。 4 .配料标识 2024年6月28日发布的《食品标签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分装食品的配料表应当标注被分装食品的配料。分装食品应当注明“分装”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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