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及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以下简称新标准),已于2023年2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的增补版,两个标准配套使用。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41种在动物性食品中增修订限量标准的药物,主要为以下四种情况:
1
产蛋期禁用药物
2
停用药物
3
同CAC限量标准的药物
4
公告过试行限量标准的药物
Copyright © 2024 陕西新时代生物转化检测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2024037229号